天津落实人工关节集采,明确产品最高支付标准不超过9920元|快讯
2022-04-13 09:56:21 来源: 华夏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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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郭怡琳 于娜

4月8日,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发布《关于落实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》,公布了人工关节带量采购中选结果,4月10日开始执行。

此前的2021年9月14日,国家医保局在天津组织开展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,共有48家企业参与,44家中选,中选率92%。拟中选髋关节平均价格从3.5万元下降至7000元左右,膝关节平均价格从3.2万元下降至5000元左右,平均降价82%。

随后,国家医保局发布《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(人工关节)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》,监督集采结果的执行。《意见》提出,结合人工关节采购、配送、使用及伴随服务特点,确保中选产品及时供应,促进医疗机构规范使用集采品种、规范提供相关医疗服务。人工关节集采中选产品以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,纳入医保支付范围,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。

根据本次《通知》规定,天津市对相关产品的最高支付标准公示为:合金-聚乙烯类初次全髋系统最高支付标准为每套8460元;陶瓷-聚乙烯类初次全髋系统最高支付标准为每套8500元;陶瓷-陶瓷类初次全髋系统最高支付标准为每套9920元;其他类别初次全髋系统最高支付标准为每套9920元;使用超过系统类别标准配备数量的髋臼螺钉时,髋臼螺钉最高支付标准为每枚450元。初次全膝系统最高支付标准为每套7199元;半髋产品系统最高支付标准为每套8290元;单髁产品系统最高支付标准为每套9360元。

除此之外,对于非中选人工关节,医保支付以同类别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支付;不高于最高支付标准的,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。

编辑:王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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